醉驾撞死代驾!受害人年仅26岁
2020-09-19 10:10 羊城晚报•羊城派
江门台山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吴玩贞

9月18日下午,一宗“醉驾撞死代驾”刑案,在江门台山法院开庭审理,该事件的主角伍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台山市法院出庭受审。

据悉,日前,一段关于年仅26岁的某代驾公司网约司机,收工途中被一辆小轿车追尾碰撞至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起网友热议。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2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伍某驾驶小轿车由大江镇公益往大江墟方向行驶。途中,与同向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主李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伍某没有停下车救助伤者,反而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告人伍某向台山市公安局的民警投案自首。根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经检测,伍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52 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同时,伍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案发时行驶的速度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案发后,被告人伍某已主动赔偿被害人殡葬费6.4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伍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醉驾撞死代驾案正在开庭受审

据被告人伍某供述,事发当天,刚在外喝完两瓶啤酒的他想回家睡觉,便自行驾驶小轿车上路。期间,他一边开车一边转头伸手往旁边的储物箱找东西,就在他转头找东西的一瞬间,车子就撞上了被害人李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他在现场短暂停留了一会,但由于当时惊慌害怕、头脑一片空白,且考虑到自己喝了酒,为逃避责任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

据了解,案发时,被害人李某年仅26岁,事发前刚刚结束当晚的第三单代驾服务将客人安全送回家,仅仅几分钟后自己便遭来“横祸”。李某的女儿尚未满周岁,而其妻子正怀着第二个孩子。

当天庭审在台山市法院第三审判庭进行,被害人亲属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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