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粤应宣
9月17日,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预计台风“红霞”将以15到20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17日夜间移到西沙群岛附近海面,并逐渐加强到台风级(12级左右),18日下午到夜间登陆越南中部沿海。
9月16日,广东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省防总有关成员单位在省应急指挥中心会商研判台风“红霞”发展趋势,并召开视频会议调度沿海各地市,部署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会商认为,台风“红霞”将给广东带来风、雨、浪、潮影响。具体情况:
风力方面,17-18日,广东海面、南海海面、琼州海峡、北部湾海面有6~8级大风,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有平均风8级~10级、阵风12级;
降雨方面,18-19日,粤西、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有大雨局部大暴雨;
海浪方面,南海南部、中部海域17日将出现6-9米的狂浪到狂涛;广东近岸海域自东向西由轻浪增大至中浪;南海中部海域18日将出现6-9米的狂浪到狂涛,广东近岸海域将出现2.5-3.5米的大浪,海浪预警级别为黄色;19日起南海海域及我省近岸海域浪高逐渐减小;
风暴潮方面,广东沿岸17-18日有一次弱的风暴潮过程,阳江岸段将出现30-40cm的风暴增水,茂名至湛江沿岸将出现50-80cm的风暴增水,电白水东站将于18日上午出现达到当地蓝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会议指出,台风“红霞”既是秋台,又是南海“土台风”,具有发展不确定性大的特点,要高度重视,提升标准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要时刻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实时监测风情、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向三防指挥部报告台风情况。各有关地区三防指挥部要加密会商研判,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置。
会议要求,要重点关注渔民渔船安全,跟踪督促台风影响海域渔船落实防风措施,特别是台风移动路径周边海域,所有渔船务必立即避开台风影响海域或就近回港避风,江门(含)以西及琼州海峡、北部湾海域所有渔船必须于9月17日12时前回港避风,渔排作业人员全部上岸避险。对在西沙、南沙海域已就近回港避风的渔船,要求相关地市逐艘跟踪,确保在台风期间不能私自离港。
会议强调,受“红霞”外围环流影响,18日-19日,粤西、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将有大雨局部大暴雨,20日,珠江三角洲市县将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要做好强降雨及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防御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短时强降雨和雷雨大风等强对流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月16日,广东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台风“红霞”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沿海地市、各有关单位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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