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脑疑似“翻新机”,经法官调解卖家终退5000元
2020-09-12 13:3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法官提醒,购物后应该及时验货,以免货不对板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谢颖 通讯员 邓佩菁 袁小燕
如今这个5G时代,网购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与此同时,网络购物纠纷也越来越常见。本案中的买家谢先生托朋友网购了一部苹果电脑,一年半后因电脑出现问题将电脑送修,结果苹果官方维修店居然检测出电脑曾经外修过!这让谢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他该如何向卖家要个说法呢?
网购笔记本疑似翻新机
2017年6月,谢先生委托同事袁先生以低于官网2-3千元的价格——9788元,在淘宝上网购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2019年3月,谢先生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运行速度缓慢,风扇噪音大,也极易发热,严重影响使用,他只好将电脑送到苹果官方维修店检修。
检修发现,该电脑2016年12月出库,主板曾外修过,并不符合保修范围。这在谢先生看来,该电脑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即谢先生购买前,曾在非官方维修店维修过。谢先生据此推断,案涉电脑其实就是一台翻新机。
买家要求退一赔三
谢先生认为卖家沈先生故意将翻新机充当原装电脑销售,其行为明显具有欺诈的故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沈先生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谢先生以此诉至法院。
被告沈先生辩称,其不存在欺诈行为,案涉电脑是其从香港购回的全新原装机。对于谢先生提交的《维修证明》,写明激活时间是2017年1月,沈先生依然认为无法证明其出售的电脑是翻新机。
今年2月19日,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谢先生的诉讼请求。谢先生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提起上诉。
法官抓住焦点巧妙调解结案
庭审中,该案的承办法官陈锦波抓住庭审争议焦点:即电脑的第一次激活时间到底是哪天,激活时间是否就是电脑第一次开机使用时间。双方当事人对此各执一词,而谢先生出具的官方检测报告也存在检测人员身份不明的瑕疵,需要继续证明。
陈锦波借此在二审庭审中明确告知双方:如果双方不愿意调解,就要对案涉电脑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费用高,且将继续耗费双方大量时间和金钱,诉讼成本过大。考虑到案值不大,事实比较清楚,建议双方调解。
另外,即便对案涉电脑进行司法鉴定,让苹果中国公司出具电脑出厂和激活时间等权威信息,但也存在苹果中国公司因本案案值较小可能不理会,导致结案时间太长。
多次劝说下,最终由卖家沈先生向买家谢先生支付5000元以了结此案。
“二审中,无论是庭审过程还是最终的调解协议,陈锦波法官都能精准找到案涉焦点,让我感觉到东莞中院的法官生活阅历丰富、审判专业、庭审和调解都有理有据有节、客观公正。调解结案事实上推翻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我心服口服。”9月10日,谢先生讲述了这起纠纷调解后的感受,点赞了法官的专业审判。
法官说法:及时验货 以免货不对板
9月11日,陈锦波在谈起这宗纠纷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交易成功后,销售者负有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本案原告所购的是港澳台版本苹果电脑,这为维权带来一定的隐患。由于两地政策不同,消费者可能难以充分了解电脑的详细情况;即使销售者提供了收据,消费者也可能难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
陈锦波提醒,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应时刻保持警觉意识,尽量选择官网旗舰店或信誉度高的商家进行交易,购物后应该及时验货,以免货不对板,同时也要注意保留购买凭证证据,以免维权困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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