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唐珩 通讯员 岳才轩
今年前7月,广东财政投入过千万元助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广东财政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健全完善财政教育经费保障体系,统筹财力优先保障基础教育投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支持解决制约基础教育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全力助推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创新使用债券资金、充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拓宽教育资金来源渠道,统筹各方财力,逐渐形成一般公共预算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渠道积极筹措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力保障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2016-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从2318.47亿元增加到3210.51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保持在17%-18%,连续三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其中,基础教育支出从1331.37亿元增加到1857.57亿元,年均增长11.74%,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年均增长率0.28个百分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支出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4.44%、11.1%、11.43%。今年1-7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872.37亿元,其中基础教育支出1044.82亿元。
此外,省财政建立覆盖全学阶的生均拨款制度,动态调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学前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最低标准,对不同类型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实行6000-19500元不等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覆盖面广、精准度高”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免学费、助学金等资助,对广东全日制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通过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省财政还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含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实行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和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等政策,千方百计保障教师待遇,设立“强师工程”“创强工程”“推进教育现代化”等专项资金,分阶段重点补齐短板,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针对广东省区域发展不平衡、受教育人口多、随迁子女多的省情,省财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困难县、少数民族地区县给予重点倾斜,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对老少“三区”的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00%。对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率先按分担比例给予欠发达地区市县财政支持,帮助建立稳定的生均拨款制度。
2020年6月,广东财政推动出台广东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省与市县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提高省级财政负担比例,为各级政府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责任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省财政还对省级教育资金安排重点项目开展“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部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同时,以预算管理改革牵引带动财政教育资金“放管服”改革,省级教育经费预算实行盘子管理,编制滚动预算,充分赋予教育部门自主权和灵活性。率先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切块下达模式,将专项资金安排给地市和省属学校,通过下放具体项目审批权,调动市县和教育主管部门谋划推动基础教育的积极性,提高财政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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