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岁女孩小淇(化名)被杀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宣判后,行凶者蔡某某家属迟迟未向受害者小淇家人公开道歉,也未向小淇家属赔偿法院判决的128万余元。
9月8日,记者从受害者小淇的妈妈贺美玲处获悉,她已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7日受理她的请求。
贺美玲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中写明,因被申请人行凶男孩父母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小淇的父母申请的执行请求包括: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行凶者蔡某某的家属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小淇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请求蔡某某的父母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人民币1286024元;请求蔡某某的父母向小淇的父母支付其应当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另据贺美玲提供的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经审查,该强制执行申请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该院决定立案执行。这份通知书落款时间显示为9月7日,盖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专用章。
8日,贺美玲告诉记者,自法院作出民事赔偿的判决后,到现在,行凶者蔡某某家人始终没有露面,“面也没有见着,也没给赔偿,要是给了就不用申请强制执行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2019年12月,贺美玲夫妇曾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并澄清加害人的父母是否参与作案。
2020年5月9日上午,小淇被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
8月10日,大连10岁女孩小淇(化名)被杀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宣判,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蔡某某父亲蔡某1、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判处蔡某1、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来源 |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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