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
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李传良简历
李传良,男,汉族,1963年9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81.09-1983.09 绥化供销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1983.09-1987.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员
1987.12-1993.10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副科长
1993.10-1996.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长
1996.12-1997.09 鸡西市钢铁公司总会计师
1997.09-2000.04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0.04-2000.05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借调到国家财政部驻黑龙江省专员办事处工作)
2000.05-2003.07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
2003.07-2009.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
2009.12-2011.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2011.12-2012.01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01-2014.04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4.04-2014.05 鹤岗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4.05-2016.12 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03 辞去公职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