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州发布了“施工图”和“任务书”!9月2日,广州市政府15届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围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六个方面提出了66条具体措施。
通过一系列举措,广州将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穗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推动在南沙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方案》提出,广州要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目前,广州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广州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与金融服务平台,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等碳金融业务创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
此外,广州将参与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立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
试点不动产跨境抵押
便利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购房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是《方案》的重要内容。
根据方案,广州将支持驻穗地区银行根据广东省银行展业自律机制推选的优质企业名单,针对名单内企业,凭其提交的支付指令,直接为其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目收入资金境内支付使用。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广州将支持处于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规模内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总结南沙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经验基础上,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扩大试点银行范围;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建设试点研究,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此外,广州还将支持更多银行落地个人贸易便利化结算措施等。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方案》还提出,要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吸引更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穗集聚发展。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对包括境内居民因到港澳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港澳地区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可兑换的经常项目交易,进一步明确政策指引,指导广州地区银行提供便利的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鼓励广州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方案》强调,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新设内地法人总部、分支和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广州地区拓展业务。支持境外银行在广州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鼓励外资在广州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等。
支持在广州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探索研究在广州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州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州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支持广州地区证券金融机构开展并购重组和海外业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支持在广州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广州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广州设立经营机构。
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广州设立的理财公司。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支持搭建医疗保险便民服务平台,为大湾区医疗保险患者提供医保直赔、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服务。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在广州设立区域总部或平台。
广州将开展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试点
《方案》提出,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引导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金,稳妥有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征信产品等多方面合作。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
在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方面,《方案》提出,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鼓励广州风投机构联合港澳投资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与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境外机构合作,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持续推动移动支付在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大湾区城乡重点领域深度应用,稳妥推进大湾区公共交通等领域跨境支付的便利化措施。支持在广州推进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试点。
在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方案》强调要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推动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大力实施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鼓励在穗金融机构从业的港澳金融人才申报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运行安全区。完善广州与港澳地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机制,完善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合作等机制,开展跨境创新型金融项目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工作。
《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建立金融消费者或投资者保护监管协商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穗港、穗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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