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何伟青(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何伟青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微信公号“广东检察”责编 | 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