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考招生骗局!招生部门公众号遭抢注,“山寨号”形成产业链
2020-08-26 21:28 央视新闻客户端
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微言教育”中的“高校名单”栏目进行查询核实

各地高考录取工作正在进行,教育部日前发布公告,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招生骗局、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教育部表示,2020年具有高考招生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共3005所均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发布,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微言教育”中的“高校名单”栏目进行查询核实。 

凡经教育部备案的高校都有高校报考代码与专业代码,在各省(区、市)填报志愿系统中均可查询。虚假大学因未有办学资质而无招生代码,查不到代码的学校都是“虚假大学”。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考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任何声称,可以不看分数,交钱即上的学校,都是在招摇撞骗。不要相信任何“走捷径”“低分上名校”的谎言。 

招生部门公众号遭抢注
“山寨号”以假乱真

今年高考结束后,有广西的考生家长向记者反映,原本打算在微信中搜索广西招生考试院的公众号,但输入关键字后搜到的却是一个由个人注册的“山寨号”。 

据家长反映的情况,记者在微信进行了搜索,输入“广西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关键字,排在第一位的是名为“广西招生考试网”的公众号。而记者添加其留下的联系微信后,询问其是否为广西教育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对方一直未予以回复,只是给记者发来出国留学之类的招生广告。记者点击该微信公众号资料后发现,除注册主体显示为“个人”之外,再没有其它的信息。 

记者向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核实后得知,名为“广西招生考试网”的微信公众号并非教育主管部门官方开设,系被个人抢注了名称。 

梳理了微信平台上省级单位的教育招生部门微信公众号后发现,被个人或公司抢注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南省招生考试”,出现了十多个公众号的结果,排在首位的是名为“河南招生考试”的公众号,该公众号上加注了微信认证的标志。而当记者点击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信息却发现,其注册主体为“陕西鸿圣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那不对,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没注册“河南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我们有“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有“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就这两个公众号。 

记者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山东招生考试”关键字,同样也出现大量的山寨公众号。例如这个名为“山东招考官网”,名字叫“官网”,但其注册主体却显示为个人;而这个名为“山东招考办公室”的公众号注册主体也是个人。

有法律学者指出,个人和商业机构冒用政府名义建设网站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嫌违法,微信公众号作为运营平台,对该类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视而不见,也反映其监管出现了问题。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四新:我们要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实际上就应该给消费者客观公正的信息,你不能让他打着官网的旗号,实际上干着商业推广的勾当,这个是不允许的。 

“山寨号”形成产业链
平台需履行监管责任

名字抢注、内容高仿、借助官方的名头来引流、推广、牟利,在网络平台疏于监管的情况下,网上甚至已经形成了高仿官方网站、公众号的黑色产业链。

据了解,为治理网络自媒体山寨、高仿官方信息的乱象,国家网信办在2015年就出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明确“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其账号,并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我觉得第一块它典型的违反网络安全法,因为它的信息是虚假的。第二块它是违反了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相关的规定,比如说著作权法,比如说商标方面的法律,因为它是商标注册也好,实际上是有意造成公众混淆。 

有教育信息化学者指出,屡次出现仿冒教育主管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的乱象,既反映出社交网络上不法分子紧盯招生考试市场背后的利益,也凸显了网络平台疏于管理、纵容乱象的存在。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副主任 唐亮:如果说(平台)它在第一次遇到的时候还不能够进行一个监控或者处理的话,那么在多次出现以后,应该对这种侵权的行为或侵权的这种主体账号信息进行一个分类的标签,来避免以后再反复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平台在反复遇到这种高仿的这种账号,进行有害的误导信息发布,而放之任之不管的话,那么没有尽到一个维护网络健康生态治理的这样一个责任。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记者发现,微信公众号山寨、高仿的泛滥背后,已经形成了一套产业链,为了牟利,一些机构公然打出高仿、山寨的广告,违法经营。记者在网购平台输入“公众号”的关键字,便出现大量的电商信息,其中一些店铺公然打出高仿、仿站的醒目广告,吸引客源。 

记者:我看你们里面有一些打出广告说高仿的,就是我公众号可以可以做高仿的吗? 

淘宝网站卖家:你可以抄任何的公众号,比如说您觉得哪个好都可以给他弄放下来。 

这位卖家告诉记者,除了内容上的可以高仿,微信公众号的资质也可以出租。 

记者:微信通过咱们公司做的话,它是包括注册到流程都是一起的,还是说我先注册交给你们。 

淘宝网站卖家:都是一起的,都可以给您弄。你个体工商户是吗? 

记者:你们有现成的我可以租吗? 

淘宝网站卖家:我们是有现成的,一年5000。 

有法律学者表示,对于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新型社交账号,存在黑色产业链进行仿冒运营,且屡禁不绝的情况,网络平台亟待系统化治理,通过加强审核、加强过程监管、账号黑名单等方式,切实维护网络平台的生态。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四新:因为(网络平台)它有义务做好全流程的监管,我们要求的是社会责任在先,你履行不了社会责任,避免不了这些违法乱纪情况的出现,你就不要开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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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谢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