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予以公布,恶劣行为予以曝光,广州将建专门的记录平台。日前,《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广州将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平台,适时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现象予以曝光。同时,针对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欺凌行为,明确要将文明行为的要求纳入课程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制定防止校园欺凌的相关措施。
倡导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记者了解到,此前《条例》草案在提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便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相关内容。
具体来看,这些内容包括公民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采取佩戴口罩等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遵守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设置的“一米线”文明引导标识;爱护野生动物,不得非法捕捉、猎杀、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不得买卖和食用非法野生动物制品;倡导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
此外,《条例》还列举了相关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公民在户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活动时,合理控制音量,不得影响他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观看电影、演出、体育比赛时,遵守相关礼仪,不得影响其他观众,不得向场内抛掷物品;操控无人机等智能设备设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等。
单位和个人应当共同维护社区公共文明,邻里和睦、友爱互助,文明饲养宠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不得虐待、遗弃宠物,不得在城市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不得高空抛物,防止建筑物的附属物、悬挂物或者搁置物掉落造成损害;在室内进行装修、装饰作业或者开展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保障安全,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
快递外卖企业应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在文明出行方面,《条例》亦列举了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其中,针对外卖、快递小哥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任意穿行于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行为,《条例》提出,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消除使用车辆的安全隐患,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交通安全规范,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同时,对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道等情况,则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当有序停放在划定的停放区内,未设定停放区域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驾驶车辆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或者其他电子产品,不得随意变道、穿插、加塞、占用应急车道,不得违规使用灯光和喇叭。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学校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学校法治和德育范围,建设文明校园。其中,制定教师文明礼仪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和引导教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殴打、侮辱学生;将文明行为的要求纳入课程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防止校园欺凌的相关措施,教育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学生、家长、监护人以及其他人员,应当尊重教师,不得实施扰乱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
对于“医闹”行为,《条例》称,医务人员不得过度诊疗,不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患者及其家属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得侮辱、谩骂、威胁、殴打、挟持医务人员,不得聚众闹事。
将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
在文明行为的促进和保障上,《条例》表示,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平台,对获得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布,并适时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现象予以曝光。
《条例》还制定了“不文明行为治理”专章,其中提出,广州对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实行重点治理清单制度,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同时,应根据该清单,制定重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实施重点治理的时段和区域,明确各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期限及工作目标等。
记者了解到,《条例》在去年公开征求意见时曾将八类不文明行为作为重点整治范畴,其中包括遛狗不牵绳、高空抛物等,但在后来修改过程中被删除。当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认为,虽列举了八种不文明行为,但并不能穷尽各种各样的高频高发不文明行为,且需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应随着广州市社会进步而不断调整,建议不采用列举的方式直接规定重点清单的具体内容,可规定重点治理清单的制定程序。
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寒心,在这方面,《条例》表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对符合见义勇为确认条件的人员应及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确认,并给予奖励和保障。(记者 沈逸云)
来源 |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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