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突袭”金毛,护狗心切的她一个飞脚,未料被反咬到腿……
2020-08-21 19:05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这宗“狗咬狗”案作出判决: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未拴狗绳方要赔偿5000多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万鹏 刘娅

未拴绳的哈士奇“突袭”金毛,两狗相斗时,金毛的女主人抬起右脚想踹开哈士奇,不料却被哈士奇反咬到腿……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这宗“狗咬狗”案作出判决: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未拴狗绳方要赔偿5000多元。

一天晚上10时许,李女士牵着自家金毛犬在小区内散步,唐先生饲养的哈士奇也在附近溜达。没想到,两狗相遇时,哈士奇瞬间冲向金毛犬欲图撕咬。情急之下,护狗心切的李女士抬起右脚想踹开哈士奇,不料却被哈士奇反咬到腿。李女士的右脚脚背及左大腿内侧、右大腿外侧均被咬伤。李女士向派出所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作了询问笔录。

哈士奇的主人唐先生赶到现场后,与李女士互加了微信,送她至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就诊,支付了注射第1针疫苗的费用。之后,以唐女士受伤为狗打架造成误伤等为由,拒绝支付其他费用。

李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唐先生承担医药费、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4303.26元。

唐先生辩称,没有看清打架的场面,不确定是哪只狗咬伤李女士,对此李女士需举证。本案系狗打架误伤及人,李女士当时把腿挡在两狗之间,属于护狗不当,也需承担一定责任。自己是因狗挣脱绳子觉得理亏,才与李小女士互加了微信,并出于人道第一时间带她去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但这不能代表他承认是自家狗咬伤李女士。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事发前唐先生饲养的狗未系牵引绳冲向李女士的情况,事发后唐先生送李女士就医、支付医疗费、提供微信号等行为,以及与李女士家人就事件解决方案持续沟通等言行,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足以认定李女士是被唐先生饲养的狗所咬伤。

最终,法院判决唐先生赔偿李女士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共计5023.4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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