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4 13:02:00

广州中院破产审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在制度、机制、专业化及信息化建设上大胆探索,实现多个全国首创,打造了破产审判“广州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7年至今年7月,广州中院共审结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753件;

推动575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累计清理债务332.42亿元;

盘活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约134.4万平方米。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公布2019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广州中院牵头落实的“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一


率先开通绿色通道

推动破产审理“换挡提速”

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广州沉淀了较多国有“僵尸企业”亟待出清。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通过破产清算,帮助广东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清理债务10.8亿元,使广东省纺织行业摆脱了历史包袱。


2019年12月20日,广州破产法庭正式揭牌,将在进一步畅通广东地区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通道,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为推进国有“僵尸企业”顺利退出市场,广州中院于2018年率先出台《关于设置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为简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的批量受理、审理、审结提供司法依据。


截至目前,共有751件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进入绿色快速审理通道,最快的三个月内审结。

今年2月25日,广州中院出台了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等指引文件,实现破产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创新重整和解机制

助困境企业恢复经营

近几年,广州中院灵活利用和解程序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实现各方主体利益共赢,成功挽救华厦公司、欣迪公司、中岱公司等一批危困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经营。

在中岱公司破产和解案中,通过引入外部投资6亿元,成功清偿职工债权90多万元、普通债权4.15亿元,清偿率高达81.6%,同时盘活了位于中心城区(琶洲)的在建工程中岱广场,实现了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投资人等多方利益共赢。


今年5月28日,出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运用市场化标准优化重整识别机制,建立预重整制度,实现庭外重整与庭内重整的优先衔接,降低破产重整制度性成本,提高破产重整效率。


通过重整程序引入3亿余元的战略投资,成功帮助华康公司、凯路仕公司、泛诚公司、天河伟天公司等一批困境企业获得重生,共化解债务10多亿元,盘活土地11万平方米,实现了债务人企业资产最大化和债权人清偿率的大幅提升。


全国首开先河

  运用5G技术召开债权人会议

在全国首例共享单车破产案——“小鸣单车”破产案中,创新开发微信小程序,方便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债权人申请债权。在此基础上,全国首开先河,在“广州微法院”开发债权申报小程序,可支持10多万债权人同时参与。

其次,率先运用5G技术召开债权人会议,实现了法院、全国各地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即时连接、信息同步,极大地提升了债权人会议参与人的视觉效果和会议效果。


率先研发上线全国首个破产资金管理系统,并升级启用“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实现了“四个全国首创”,即全国首个地方管理人智能服务平台、全国首个地方破产审判动态监管平台、全国首个债权人监督评价平台、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区块链运用平台。


疫情期间,为实现疫情防控与破产审判两不误,广州中院通过智破系统广泛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国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广州经验”。


来源:广州中院


编辑:何雪娜

审校:陈虹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