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盐城车祸后10吨猪肉遭哄抢剩3吨:严肃处理违法者
2020-08-10 21:36 澎湃新闻
货主称,被哄抢和丢失的货物价值约28万,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近日,有微博网友用户爆料称自己“拉了十吨猪肉,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故,散落的猪肉被当地百姓哄抢,十吨货只剩下了三吨。目前沟通的情况是,剩下的货保险公司给予折价理赔,丢失被哄抢的货保险公司无法理赔。”该用户在微博中同时标注了事发的地理位置坐标为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富安镇。

8月10日15时许,江苏盐城东台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盐城东台公安微警务发布警方通报称:2020年8月4日凌晨4时许,山东籍司机邱某某驾驶鲁K7****重型厢式货车拉载冷冻猪肉,沿沈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090KM处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运载的冻猪肉部分散落到高架桥下农村道路上,被附近及路过群众捡拾。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已追回部分散落冻猪肉。对涉嫌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猪肉货主称,货车总共运送10吨猪肉,现在保险公司将剩余3吨货物给予折价赔偿,被哄抢和丢失的货物价值约28万,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10日下午,东台市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先帮车主追回猪肉,昨天已经将追回的一部分猪肉放进了冷库。“现在还正在了解具体情况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需要等一下后续。”

同日下午,富安镇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告诉澎湃新闻,具体的追责和处理由公安部门负责,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与当事车主的协调,领导之前已经针对此事召开过专题会议。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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