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要写检讨、接受现场教育
2020-08-07 20:32 羊城晚报•羊城派
目的是让电动车车主认识到头盔对生命的保障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海生 通讯员 邓闽榕

“戴好头盔生命才能多一份保障……”7日早上八点许,正值上班高峰期,惠州东江大桥上车来车往,江北北桥头十字路口,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简称“惠州交警”)民警正在现场进行交通执勤,不同以往的是,电动车驾驶人若骑行时未佩戴头盔,需要在现场写检讨、接受宣传教育后,需要购买头盔或亲友送头盔至现场后才可放行。据悉,惠州市围绕创文工作目标要求,结合现阶段电动车管理,惠州从8月3日起,在惠州市区江北、江南共设10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以“大兵团”集中作战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江北大队女子交警中队民警古军营向记者介绍,现在惠州正在大力推进电动车“一盔一带”工作,为了让电动车车主认识到头盔对生命的保障。“但就目前而言,有些驾驶员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家住东江大桥边的市民刘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她抱着“离家近,很快回”的心理,未戴头盔就带着女儿骑电动车出门买菜。对此,执勤交警将他带到附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她也认真观看交通警示教育视频并签下了《保证书》,承诺安全文明驾驶,过程中,民警还从小朋友的角度,希望通过小朋友的力量,时刻提醒家中大人“出门要戴头盔”。

“此次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可谓是‘史上最严’。”惠州交警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行动将重点查纠非机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在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以及在路口闯红灯、越线停车、在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停车等待逆向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处外卖配送骑手未按规定穿戴统一编码的反光马甲,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夜间开启车灯。该负责人表示,采取抄写保证书及现场学习的方式,能加强对违法车主的宣教,让他们熟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据悉,8月4日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在惠州市区共出动警力1086人次,查处电动自行车、行人违法1287宗,现场教育人数50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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