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法院代理院长严剑飞:将探索在跨境破产案件中收回域外债权及资产
2020-08-07 17:0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创新思维突出自贸区、大湾区特色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林洁 柳卓楠
通讯员 赵丽 夏江丽 王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胆作为、积极作为、创新作为,让市场主体在法治框架内公平、自由呼吸成长。”在南沙区两会召开前的一个骤雨初歇的下午,刚到南沙任职不久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严剑飞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说。

这位儒雅的新任代理院长,对南沙这片改革创新热土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着深入的见解和清晰的思路。 

他在专访中表示,南沙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注重以创新思维塑造、突出自贸区及大湾区特色,已推出一批领先全省乃至全国的做法,接下来还将积极开展更多探索,包括探索在跨境破产案件中收回域外债权及资产、探索在破产重整企业中争取税费减免等,为南沙建设大湾区营商环境新高地注入司法动能。

真切关注市场主体的“司法体验”

羊城晚报:来南沙任职前,您对南沙营商环境的了解是怎样的?

严剑飞:我到南沙任职前就已关注到,南沙作为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表现十分亮眼;在一些第三方调查机构如无量科技、毕马威对营商环境的模拟排名中,南沙的排名也十分靠前。

今年4月,南沙还发布了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可以说南沙的营商环境建设有与世界先进地区比肩的实力。如今,越来越多企业到南沙投资,也证明了真正优越的营商环境,企业自然会“用脚投票”。  

羊城晚报: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执行工作是主业,为什么您到南沙法院任职后,还要着重强调南沙法院要积极主动参与到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

严剑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不仅是国家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提供的一种最为理性、中立的权利救济方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提振信心、促进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投资经营环境是否安全稳定,是企业及市场主体关心的首要问题,人民法院必须回应这种关切,要真切地关注市场主体的“司法体验”,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营商环境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让企业享受到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把想办的事利利索索地办成、办好,这就要求司法机关亲而有界、亲而有度,清而有责、清而有为。“亲”要求法院解企忧、优服务,“清”要求法院明规矩、严执纪。  

注重突出自贸区、大湾区特色

羊城晚报:那么,怎样才能把审判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结合?

严剑飞:我院党组非常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比如成立了由“一把手”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我来南沙任职后就把这个责任担起来了。另外,我们还组建了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由法院牵头的主要是“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为此,我院提出了全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的目标,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现在已取得一些效果,比如根据广州市法院公布的数据,我院“五类商事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57天,在全市法院中排名前列。

在强化审限管理方面,截至6月份,我院未出现延长审限和违规延期开庭的案件。司法公开上我们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在2019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位列全国自贸区法院第一。

再比如,知识产权保护是营商环境建设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这两年里,我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发出了全国首例针对苹果应用商店投诉的行为禁令,并在全市率先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适用“从业禁止”。这些实打实的举措客观上起到了支持自贸区创新发展、增强商事主体投资信心的作用。  

羊城晚报:各地都在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南沙法院的特色在哪里?

严剑飞:我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一直注重立足地区发展实际,突出自贸区、大湾区特色。目前已形成一些较成熟的经验做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集中优势力量,建立了专业化审判团队,设立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目的就是更公正更高效地处理各类涉港澳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效果也逐步体现——已有多篇案例入选“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二是在域外法查明适用方面精准发力。2019年元旦起南沙法院集中管辖广州五区的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民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量激增,超过集中管辖前三年案件总数的20倍,其中涉港澳案件数量占六成以上。民商事审判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有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自行约定适用港澳的法律、交易习惯、规则等,我们审理这些案件时,就需进行域外法查明并适用。

在这方面,我院与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进行合作,由其协助进行法律查明;还通过香港律政司法例系统拓展香港法查明渠道,收集香港原版法律汇编及澳门全套成文法;同时借力智库资源,依托我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域外法律专家等,拓宽域外法律查明途径,有效破解制约涉外审判实践中域外法查明难的“瓶颈”问题。 

三是推动粤港澳司法交流和深度融合。比如,在探索诉讼规则对接方面,我们走在了前面:在全国首创《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率先出台《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制定《委托当事人送达实施细则》、适用律师调查令制度、试行交叉询问规则,今年还准备开展类案辩论制度等探索。

在拓宽港澳人士司法参与渠道方面,我们也在全国率先开始实践探索,比如在全国首聘港澳陪审员、聘任港澳特邀调解员、深化港澳专家咨询机制、建设港澳青年实习基地等。

探索在跨境破产案中
收回域外债权及资产

羊城晚报:“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指标。广州中院负责人此前表示,拟在南沙法院试点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南沙法院在提升“破产办理”指标上有哪些创新的工作思路?  

严剑飞:“办理破产”与法院系统的工作密切相关,破产审判对于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方面,南沙法院也做出了努力,比如,近三年来共推动4家被执行企业退出市场,涉及执行案件211件,涉案标的达2.5亿元。

去年,南沙法院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公开竞争选任南沙振戎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该创新举措入选了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此次上级法院拟在南沙法院试点跨境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将成为我院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能力的有力契机,我们也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准备,接下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探索:

一是健全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完善执转破案件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二是探索在跨境破产案件中通过建议破产管理人提起国际商事仲裁、申请在域外进行管理人身份确认并清理境外资产等方式,积极尝试收回域外债权及资产,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是借力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在破产重整企业中争取税费减免,最大程度进行“削债”,推进重整企业“涅槃重生”,激发市场活力。

羊城晚报:接下来,南沙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将重点在哪些方面发力?  

严剑飞:下一步,我院将着重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健全涉外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建设具有湾区特色的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机制,全力支持南沙区、广州市营商环境走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前列。(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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