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受理涉港案件占六成
2020-08-05 10:0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131件,审结1331件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王君

记者今天(8月5日)从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法院(广州市南沙区法院)了解到,南沙自贸区法院自2019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广州市五区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以来,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131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归口案件),审结1331件,超过集中管辖前三年受理涉外案件总数的20倍。其中,涉港案件数量最为集中,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1%。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外公布。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持续深入和跨境民商事活动的日益频繁,相关法律纠纷也逐步增加。南沙自贸区法院立足“三区一中心”区位优势,坚持法治先行、宽容谦抑和审慎介入的理念,创新涉外审判机制,致力于为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自2019年1月集中管辖以来,南沙自贸区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131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归口案件),审结1331件,超过集中管辖前三年受理涉外案件总数的20倍。案件数量激增体现出广州地区涉外经济活动活跃程度的快速增强,也意味着更多涉外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从案件类型看,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案由分布于商事合同、金融类、公司股权、房产类、知产类等各个领域。其中涉外商事案件444件、占39.1%;涉金融类案件309件、占27.2%。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76件,占6.7%;涉航空旅客、货物、国际货物买卖、进出口押汇等新类型商事案件占1.76%,涉案金额645万元。

从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看,案件涉及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伊朗、日本、英国、印度尼西亚等四十多个国家及地区。但涉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案件占多数,其中又以涉港案件数量最为集中,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1%。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近50倍。(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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