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儿多处骨折,只因父亲骑车时……
2020-08-04 17:30 广东交警

安顿完刚生产的妻子

他骑车载着女儿去菜市场

准备买点食材给妻子煲汤

马路上车不多,就不走非机动车道了!”

危险就在瞬间发生——

2020年7月5日13时16分

深圳市连心路友谊路红绿灯路口

这个午间的平静

是被刺耳的刮擦声和痛苦的尖叫声打破的

两辆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发生擦碰

其中一辆电动车失去平衡

车上的大人和孩子摔倒在地



2020年7月5日13时16分,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经过深圳市连心路与友谊路红绿灯路口时,与张某东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6岁女童张某欣)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东、张某欣受伤。

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通过调取路口视频

深圳交警发现事故双方

均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关键词一

 闯红灯 

经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为了赶时间上班,在经过该路口时闯红灯,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红灯亮起,禁止通行”

这是众所周知的通行规则

但生活中为图一时之快

不惜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不在少数

由此酿成的交通事故也数不胜数

而这起事故中的另一方

家长搭载一名儿童上路

未戴安全头盔还在机动车道行驶

危险指数直线上升

❗❗❗

 关键词二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经查,事发时张某东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女儿准备前往菜市场买菜,在行驶过程中未按道行驶。

 未戴安全头盔  

 关键词三

经查,张某东与女儿张某欣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张某欣鼻中隔后部、上颌骨额突等多处骨折。

对于电动车骑乘者来说,头盔就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抛开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不讲

试想,如果父女二人都戴了头盔

而不是以血肉之躯去抵挡事故伤害

受伤程度是不是也能有所减轻?

马路如虎口

在交通状况错综复杂的十字路口

任何一次侥幸违法

都是在拿生命做“赌注”

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戴安全头盔

这些潜藏着安全隐患的骑行“雷区”

李某和张某东都没有避开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所有电动车驾驶员 

 切莫心存侥幸!

1、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2、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安全通行”的原则,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


3、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降低事故对头部造成的伤害。在车身、车尾等显眼位置粘贴反光标志,提高夜间骑行安全系数。



4、不违规载人。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5、远离车辆盲区,特别是要与大型汽车保持安全距离,当大车转弯时不要试图抢行、超越。



在此,蜀黍还想提醒广大家长

作为监护人,应该做“守护者”

在外出时看好孩子

以身作则,教会孩子安全出行

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意外无法预测

但事故可以防范

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侥幸心理

许多交通事故

就能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编辑:倩

校核:小刘

部分素材来源:深圳交警、YiYa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