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海珠湿地经验!国家支持广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08-03 17:02
自然资源部出台九条措施, 助力大湾区和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燕华 通讯员 冯建奎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桂炎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出《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在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占补平衡、不动产登记、土地只征不转等九个方面提出意见,支持广东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支持广东探索建立省域内的建设用地交易机制

为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自然资源部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阶段,支持广东和大湾区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合理优化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

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阶段,支持广东在取得相关法律授权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适时对大湾区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修改和审批,优化调整大湾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建设用地等布局和时序。鼓励支持广东开展各类试点。

一是支持深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优化整合各类审批事项。

二是鼓励总结海珠湿地公园经验,探索通过“只征不转”等扩大生态空间的实现路径。选择一个县级行政区为试点,探索以县域为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海珠湿地三期(资料图,林桂炎摄)

三是支持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四是支持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住宅的市场化机制。

支持解决工业用地保障难问题,依据国土“三调”,依规合理认定现状工业用地,实事求是、分类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完善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机制,形成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专项方案并开展试点。研究探索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问题的办法。

在建设用地方面,支持广东探索建立省域内的建设用地交易机制。创新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建立全国性的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支持探索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分层供应政策,探索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不动产登记方面释放多项红利

不动产登记方面也释放了不少红利。

自然资源部同意广东探索允许港澳法人凭经公证、转递的境外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探索允许港澳银行凭经公证、转递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明在大湾区办理抵押登记,无须提交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以及《金融许可证》;再次办理抵押登记时,同一港澳银行不再重复提交上述材料。

为充分发挥深圳“双区叠加”优势 ,自然资源部支持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除前述大湾区改革探索适用深圳市外,支持深圳市取得相关法律授权,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可探索按规划期实施总量管控模式。支持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

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公园绿地内的建设用地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管理新机制。探索通过出让合同约定土地闲置费的收取标准,以及违约条件下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操作方法。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操作路径。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类保护利用新模式。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表示,根据上述要求和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审定后实施。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