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灿
2020年8月1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防护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标准的评审,并以团体标准的形式发布实施。此举标志着困扰我国防护口罩质量提升和口罩产品出口受阻的难题将有望迎刃而解。
标准缺失,制约口罩质量提升和出口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并蔓延以来,防护口罩市场需求量急剧增加。除原有生产厂家开足马力生产外,新增加一批转产或新投产口罩企业,我国口罩生产除满足国内防疫需要外,还大量出口国外,成为口罩生产和出口大国。
然而,口罩产品的质量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口罩产品,在国内检验合格,但在国外检验却被判为不合格,遭遇退货甚至被取消供应资格的尴尬,特别是自今年5月份以来,这种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其原因有多方面,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口罩相关产品的标准缺失所致。
首先是我国防护口罩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与欧盟标准(EN149:2001+A1:2009)和美国标准(NIOSH Standards Title42 CFR Part84)相比,有些技术指标要求不一致。例如,我国上述标准对有些型号产品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能没有要求,而欧盟标准对非油性颗粒物和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能要求都有规定。
其次,我国对用于口罩制作的熔喷法非织造布没有专门的标准。防护口罩的核心滤材,通常采用聚丙烯或其他热塑性树脂为原料,用熔喷法加工制成非织造布。选用的熔喷法非织造布的效能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口罩的效能。熔喷法非织造布产品我国至今无国家标准,仅有两个行业标准,为FZ/T 64034—2014《纺粘/熔喷/纺粘(SMS)法非织造布》)和FZ/T 64078—2019《熔喷法非织造布》。前者适用于以丙纶为主要原料,以热轧粘合方式加固的SMS产品,并非口罩专用材料;后者适用于以熔喷法生产的非织造布,但熔喷法非织造布的用途不限于口罩,因而该标准仅对熔喷布的幅宽、单位面积质量等提出要求,作为口罩用料核心技术指标的过滤效率和阻力等,则规定由供需合同约定。这样一来,许多企业从降低生产成本考虑,选择并无对油性颗粒物过滤效能的熔喷法非织造布,用其加工生产的口罩便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欧盟标准的要求。
行内人士已形成共识:解决我国口罩质量符合欧美先进标准的关键是解决口罩用料问题,制定专门作为口罩用料的熔喷法非织造布标准刻不容缓。对此,广东无纺布协会、联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联合口罩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和华南理工大学等15个单位,向广东省标准化协会提出制定《防护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标准申请,于今年4月获批准正式立项并组成标准编制组,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标准。
分类定级,核心技术指标对接欧美先进标准
相较于已经发布的有关熔喷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一些地方发布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的《防护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的突出特点是对接欧美的先进标准,使该团标既有适用性又有先进性,达国际先进水平。
该团标从确保口罩用料熔喷法非织造布的质量效能出发,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把口罩用熔喷法非织造布分为A、B、C三类。
其中,A类属于符合GB2626—2019要求的产品,B类属于符合欧盟标准要求的产品,C类属于符合美国标准要求的产品,A、C类产品各分为6个型号,B类产品分为3个型号,对这三类共15个型号的产品的代号、基本项技术要求、专项技术要求、选择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三类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都达到或优于GB2626—2019的规定。例如,断裂强力方面,国家标准对30g/m2~50g/m2规格的熔喷布规定为横向≥6N,纵向≥9N,60g/m2~100g/m2规格的规定为横向≥10N,该团标则都分别提高1N。
B类和C类各项指标则都分别采纳欧盟标准和美国标准的规定。这样,B类和C类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包括对油性颗粒物穿透率的检测要求趋于完善。又如,规定了产品达到过滤效率要求的同时,也应满足相应的阻力要求。
A类产品普通型气流阻力为≤140pa~≤220pa,B类为≤170pa~≤220pa,C类为≤160pa~≤300pa,完善和优化了阻力和过滤效率等核心技术要素。另外,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设备参数的调整和产品加工过程中进行高、低温及加湿等预处理的方法和要求,也都与欧盟和美国先进标准相接轨。
与此同时,该团标密切跟踪抗疫实践对防护口罩提出的新要求。前段,德国国家安全技术中心发现在疫情期间生产的口罩中有的存在气味严重的问题,从6月5日开始新版测试中增加了气味的检测。据此,该团标还在B类产品中增加了气味等级测试技术规定,在A、C类产品中则作为选择项,由企业自主确定,以更好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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