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具体“分工表”来了!
2020-07-31 17:5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东结合实际提出了80条具体措施,并明确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单位。业内解读持续更新中!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戴曼曼

7月3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据悉,《实施方案》是对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的细化和分工落实

针对《意见》提出的26项工作任务,广东结合实际提出了80条具体措施,并明确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单位。

19条具体措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具体包括:

将广东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支持从事贸易新业态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凭相关单证办理结购汇。

支持更多银行落地个人贸易便利化结算措施,促进个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总结自由贸易账户(FT)试点经验,稳妥开展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业务;配合做好“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展人民币对外贷款业务。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支持开展QFLP业务;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等措施。

20条具体措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具体包括:

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积极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对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推动实施“等效先认”政策;研究在CEPA协议框架下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等措施。

20条具体措施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体包括:

加快推动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枢纽地位;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

充分发挥广东省内碳排放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等措施。

11条具体措施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具体包括:

便利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企业,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支持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持续推动移动支付在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大湾区城乡重点领域深度应用等措施。

10条具体措施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具体包括:

健全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加强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智库建设;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措施。

业内解读: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军: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5月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为商业银行参与大湾区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指引,而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更为金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了明确的路径。

近年来,建设银行将传统优势和新金融理念相融合,发挥境内外多家机构协同联动优势,为实现湾区金融进一步改革开放和互联互通,做出积极尝试。尤其是《意见》出台后,建行围绕投融资便利化、资金渠道多元化、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创新,陆续落地大湾区首笔非自贸区跨境人民币业务、首笔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外债登记业务、首笔跨境贸易融资资产转让业务,不仅有利于银行自身进一步盘活资源,提升经营效益,还为湾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让其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下一步,广东建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创新产品,深化支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业务布局,加大金融科技在打通金融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方面的应用,强化区域协调联动,推动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争做创新实践的先行者和标杆行,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建行力量。(最新跟进)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李瑞强行长表示:

《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出台以来,在政府、监管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广东中行已在外汇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区块链平台应用以及支持证券业开放等方面实现多项业务首发。这次多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加快《意见》细化落地,广东中行将切实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内容,扎实推动大湾区业务创新,更好地满足湾区企业和居民互联互通的需求。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长宋跃升表示:

《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意见”)作出了具体补充,十分及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意见”的实施落地。“实施方案”就如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快车,安上了轮胎,加满了燃料,向前奔驰。

对于第(一)条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

我们特别留意到“实施方案”把广东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这既是对大湾区发展的进一步支持,也将政策措施拓展落实至更广阔的市场。先行先试的措施可以在更多的领域里先行先试,从而能够提供并积累更多的经验,进一步完善 “实施方案”。同时,广阔的市场为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包括企业和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发挥空间。

“实施方案”为正常开展跨境贸易的企业提供了极大的结算便利,也让银行机构能够提供更具有弹性、更适合企业的金融服务。我们预计,在跨境资金池类的金融产品上,银行机构将会根据“实施方案”开发更灵活的产品,为企业在大湾区内的资金流动打通脉络。

对于第(五)条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恒生中国将充分利用境内外的理财产品优势和广泛的客户覆盖能力,配合监管机构为大湾区的客户建立既合规又具有充分便利性的投资渠道,提供丰富的境内外理财产品。

对于第(七)条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

关于实施方案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稳步推进港澳居民的见证II、III类开户,将大大增加港澳地区金融资本对内延申,极大促进三地金融一体化融合,以提升区域影响力。

对于第(十一)条17条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

该政策有利于大湾区扩大境外投资范围。我行积极配合政府推广大湾区的境外投资试点,申请QDIE资质并发行投向海外对冲基金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协助大湾区客户实现环球资产配置。

对于第(十九)条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探索在港澳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将拓宽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同时也进一步丰富境外投资者的人民币债券投资品类,夯实香港的离岸人民币枢纽地位。

渣打银行华南区总经理兼深圳分行行长吴乃莘表示:

《实施方案》的发布,扎实推进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开放的决心和行动。渣打银行在华运营已经超过160年,一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中国经济和金融的高水平开放,坚定地依托中国的发展而发展,坚持向客户提供优质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渣打是大湾区历史最悠久的国际银行,大湾区业务已经成为银行的战略重点。近期不断出台的大湾区金融开放政策和措施,令我们深受鼓舞,相信《实施方案》会进一步促进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力度。

大湾区建设为渣打这样扎根于此的金融机构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渣打将积极为《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献策献力,在监管机构及《实施方案》的指引下,发挥渣打的网络优势和业务专长,通过在开户、支付结算、融资、投资、保险理财、避险、信息互通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不断创新来促进互联互通,推动各类要素在大湾区内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以更好地为大湾区建设添砖加瓦。

中银香港金融研究院经济学家丁孟表示:

首先,明确了权责部分,更具有可落实性;其次,有关理财通,跨境资产转让等政策是打通大湾区金融协同的重要渠道,业界对于其落地和未来进一步发展期待已久;再次,推动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并且通过金融科技探索银行未来模式正是香港和内地金融业发展的着力点,潜力巨大;最后,关于建立大湾区绿色联盟,统一标准,我本人也感受到在绿色金融方面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现在提出这样方案的具体落地,对于推动大湾区和中国绿色金融发展都大有裨益。

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全文链接:http://gdjr.gd.gov.cn/gdjr/zwgk/tzgg/content/post_3055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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