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粤环宣
7月27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会与技术培训会。记者获悉,广东将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省河长办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近期建设任务范围内和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建立排查范围的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
坚持“水陆统筹”的理念,形成水陆海一体的治理体系
据了解,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是广东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迈向新境界的重大部署,其中“改善水环境,实现河湖碧水清流”是万里碧道规划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要求“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治,保障水环境安全”。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广东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将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对标长江、渤海先行经验和标准,聚焦万里碧道建设及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底数,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设置和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把摸清排污口的底数、进行全面整治规范作为治理水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发挥河长制平台优势,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在空间上形成水陆海一体的治理体系。
建立“省市联动”的格局,覆盖全省七大流域开展排查
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全省七大流域,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珠江三角洲、粤东诸河、粤西诸河的干流及其他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湖泊范围。
涉及河湖总长度约3.6万公里、水库库容约257亿立方,还包括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建设的珠江主要出海口伶仃洋、深圳湾、大鹏湾、狮子洋及海岛淇澳岛的范围,涉及海岸线长度约700公里。
据悉,全省将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落实。
2020年工作将围绕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近期建设任务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划分为省级排查范围和地市级排查范围,其中省级排查范围覆盖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干流,及珠江主要出海口共2258公里。
地市级排查范围指除省级排查范围以外的其他碧道建设范围和国考断面涉及的流域,共约7400公里。
2021年排查工作主要由地市开展,针对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中期建设任务,以及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范围开展排查。
落实“查、测、溯、治”任务,明年7月底前形成排污口名录
据悉,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流域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
此次排查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完成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河(海)排污口的排查、核实工作。
入河(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现超标或存疑的排污口采样后进行复测。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将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
各相关地市则要实施销号制度,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今年年底前,完成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近期建设任务(2020-2022年)范围内和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建立排查范围的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
明年7月底前,完成万里碧道总体规划中期建设任务范围内,以及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小型水库以及主要湖泊范围的入河(海)排污口的“查、测、溯”工作,形成《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名录》;完成明显影响水质的排污口整治工作,对须长期整改的排污口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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