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分布不均、败诉率不容小觑
2020-07-24 18:1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在办案数量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案数量明显增加、诉前履职率略降;部分非试点地区办案动力强健、东中西部办案各有特点。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郭祥昊

7月22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举行《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线上发布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刘艺作了《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新发展与新挑战》的报告。

报告指出,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下简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机制。这项制度于2017年7月1日在新民事诉讼法、新行政诉讼法中正式确立。自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开始全面实施。

该报告以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司法数据为基础,运用实证方法分析了全面实施的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工作在办案数量、办案规则、办案能力、办案力量、办案重心等方面的发展态势。

在办案数量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案数量明显增加、诉前履职率略降;部分非试点地区办案动力强健、东中西部办案各有特点。

在办案力量方面,2019年数据表明,在诉前阶段,由基层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量占比89.2%,在起诉阶段基层检察院办理量占93.5%,而分州市院只占10.7%(民事)、6.46%(刑附民);

而在诉前阶段,基层检察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量占比99.1%,分州市院办案占比0.85%,省级检察院办理了1件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0%起诉案件都由基层检察院办理。可见,无论哪种诉讼类别,无论哪个阶段,基层检察院都是办案主力军。

在办案重心方面,检察机关重点办理刑事附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量快速增长,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量锐减。

报告称,在办案规则方面,检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积极拓展到金融领域、扶贫、安全生产、网络侵害、军事国防等领域。传统的“5+1”领域案件的办案比重差逐步减小。法检虽然积极探索审理规则完善、推动鉴定机制改革,但检察公益诉讼程序规则体系仍然不完备,案件数量分布极其不均、败诉率也不容小觑。

报告指出,据人民检察院的统计,近两年半时间里,每年平均办理诉前程序案件超过4000件的省级检察院有:贵州、河北、浙江、江苏;超过3000件省级检察院有内蒙古、陕西、云南、广东、湖南。而将两年半诉前阶段的案件数量除以三,得出的平均办案量只有100件右左省级单位也有四个。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全国法院受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最多的地区达300余件,而案件审结量只有10件以下的地区也有6个地区。这些发展态势的内因是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带来的办案能力的提升;外因是党委和人大增强了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化解了制度运行中的部分障碍。

刘艺在报告中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未来还需从内、外、广、深四个维度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比如促进公益诉讼检察与三大检察内部融合;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法治政府的耦合;探索拓展受案范围;建构符合需要的诉讼机制等。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