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出纳侵占公司946万欲自杀,害怕死后7岁儿子遭嘲,竟先杀子!
2020-07-20 16:1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自杀前,她担心7岁的儿子无人照顾、因此事被他人嘲笑欺负等,杀死儿子……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州一公司出纳侵占公司资金共人民币946万余元用于还债,后仍背负巨额债务,其深感无力偿还、又害怕事情败露而欲自杀。

自杀前,她担心7岁的儿子无人照顾、因此事被他人嘲笑欺负等,杀死儿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以故意杀人罪、职务侵占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2018年9月21日8时46分,两名群众分别报警称,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堤西路某号有一女子跳楼自杀,群众已打120到场。

民警赶赴现场经了解,自杀女子叫彭某娟,其供述自己在南堤西路某号402房将其七岁儿子梁某掐死后跳楼自杀。

该跳楼女子已送医院抢救,暂无生命危险,其自称在南堤西路21号402房将其儿子掐死,民警对此予以核实。同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一核查果然查出来大问题——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彭某娟自2007年4月起在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出纳,主要负责办理公司银行业务(含取现、转账、领取单据等)和保管公司支票、转账业务委托书。

2015年5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彭某娟利用其职务便利和公司管理漏洞,以办理银行业务需要用章为由将公司的财务章借出,以支票取现、填写虚假业务委托书、伪造银行流水等手段,通过取现和转入其本人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的方法,侵占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946.223713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及生活支出。

被告人彭某娟在职务侵占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共人民币946.223713万元后仍背负巨额债务,其深感无力偿还、又害怕事情败露而欲自杀。同时彭某娟担心其7岁儿子即被害人梁某(出生于2011年6月)无人照顾、因此事被他人嘲笑欺负等,遂产生先杀死被害人梁某再自杀的念头。

2018年9月2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彭某娟在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堤西路某号402房内,趁被害人梁某熟睡之机,使用枕头捂口鼻、双手掐颈的手段将被害人梁某杀死。

随后被告人彭某娟采取割腕、上吊、跳楼等方式自杀,被群众发现并报警。被告人彭某娟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主动向医生及到场民警交代自己故意杀人及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害人梁某的死因符合外力(如掐颈、捂口鼻)作用上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职务侵占罪;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被告人彭某娟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指定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经查均成立,法院予以采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同时责令被告人彭某娟向被害单位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退赔946.223713万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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