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关于关于动态调整各县(市、区)风险等级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动态调整各县(市、区)风险等级如下:
高风险地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
中风险地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
低风险地区:其他县(市、区)。
特此公告。
来源 | 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