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高的夜晚,野地里出现了不寻常的鬼祟身影,几个人影埋头在紧张地挖掘……这不是小说中的情节,而是真实上演的一幕。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公安分局在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统一领导部署下,联合峰峰矿区分局,多警种协同合作,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盗掘古墓团伙4个,破获国家级特大盗掘古墓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在逃嫌疑人3名。
今年6月28日,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下发一条在冀南新区涉嫌盗掘古墓的线索。接到通知后,邯郸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占山高度重视,责令冀南新区公安分局对该案全力展开侦查。冀南新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查。
办案民警经过精心组织研判、布控、调查排摸,确定被盗古墓为国家级北朝墓群129号墓。由邯郸市公安分局刑警支队牵头组织,在网安支队、技侦支队、视频支队、复兴公安分局、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迅速锁定嫌疑人刘某海(男,峰峰矿区人)、张某君(男,临漳县人)、张某喜(男,峰峰矿区人)。
7月1日22时许至2日凌晨,由邯郸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组织部署,冀南新区公安分局、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出动近百名警力快速出击,统一收网,在冀南新区、峰峰矿区、磁县及冀南新区林峰村附近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磁县北朝墓群古墓现场,相继将盗墓组织者刘某海,骨干成员张某喜、张某君、武某勇、曾某勋等人及现场正在实施盗窃的董某朝、李某可等7人当场抓获。在刘某海家中缴获瓷佛头2只及其它大量疑似文物(均待鉴定),并缴获大量作案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海、张某喜等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掘古墓罪被冀南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邯郸警方介绍,盗墓构成犯罪的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的盗掘古墓罪来判定,具体处罚需要根据涉案的文化遗址和古墓的历史价值来判断,价值越高的罪责越严重。刑罚轻则三年,没有上限,重至死刑。盗取有历史意义、有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或者较古老墓葬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相关罚金。如果情节比较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较低,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关罚金。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