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
2020-07-15 12:1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

近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要求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

《指导纲要》从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课外校外活动安排劳动实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四个方面明确劳动教育的途径,特别是对劳动教育必修课、课外校外劳动实践时间、每学年一次的劳动周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解决有教育无劳动的问题。

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方面,《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对于课外校外劳动实践时间,《指导纲要》明确,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大中小学每学年要设立劳动周,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小学以校内为主,小学高年级可适当安排部分校外劳动;普通中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兼顾校内外,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由学校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指导纲要》要求学校和教师要抓住关键环节,灵活运用讲解说明、淬炼操作、项目实践、反思交流、榜样激励等多种方式方法,增强劳动教育效果;开展平时表现评价、学段综合评价和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要求各地和学校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管理,对劳动教育所需要的师资、场地设施、经费投入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为劳动教育的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加强研究和指导,为提高劳动教育质量提供必要支撑。(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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