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7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揭牌仪式在香港铜锣湾维景酒店举行,宣告驻香港国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并运行。
上午11时许,羊城晚报特派香港记者在现场看到,国安公署大楼外,国旗迎风招展,大楼上也挂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警察在大楼附近负责安保工作,不少路过的市民驻足拍照留影。
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三种特殊情形下,驻港国安公署可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具体包括:案件涉及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区管辖确有困难;出现香港特区无法有效执行香港国安法的严重情况;或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
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九条明确了驻港国安公署的职责: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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