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哲 通讯员 陈亮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派出所接到张某的报警,称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交通事故现场被盗。然而随着案件的调查,真相令人大跌眼镜,张某因谎报警情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原来,6月30日17时许,张某骑着电动车经过南海区大沥镇一小学门口时,与一名开着摩托车的女士发生碰撞,女士倒地不起。随后,张某与闻讯赶来的女士亲属一起将她送往医院,而肇事的电动车与摩托车只好留在事故现场。
随后,张某因担心交警扣押电动车,自己接送小孩上学不方便,竟打电话给邻居彭某,谎称自己有急事,电动车没上锁放在某小学门口,让彭某过去帮忙将车开走。当交警与张某回到事故现场时,发现事故现场不见张某的电动车,在交警询问之下,张某随口编一句谎话“我的车被偷了。”见此情形,交警提醒张某,必须去报案。无奈之下,7月1日中午,张某来到盐步社区民警中队报案,谎称其电动车放在盐步某小学门口被盗了。
接到张某的盗窃警情后,盐步社区民警中队立刻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很快,便从监控中找到张某电动车被人从现场推走的线索,继而确定邻居彭某的身份。7月3日下午,彭某被传唤至盐步社区民警中队。得知此消息后,张某主动到盐步社区民警中队自首,承认自己谎报警情。目前,张某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本来只是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张某却因为一时糊涂,不仅浪费了大量警力,也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遵纪守法,谎报警情不仅会对珍贵的公共警力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更影响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各位市民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