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 10:09:00

可以放心的扶起摔倒的老奶奶了!《民法典》这样解释

普宁电视台


《民法典》刷屏了

有些小伙伴可能不以为然:

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打官司



但你知道吗?

假如你忘交物业费的被停水断电了

按照《民法典》规定

物业其实是没权这样做的


在社会上

要想生活过得去

必须懂点法

所以,认识《民法典》

正好是个涨知识的机会



普法君挑选了一些

当代年轻人最关心的问题

懂得这些知识

就不怕被坑啦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社会生活指南


01


Q:扶摔倒的老奶奶起来,结果让她不小心受伤了,需要负责吗?


A:不用!


只要是自愿去施救的,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02


Q:忘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断电吗?


 A:无权!


物业不得用停电、停水、停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03


Q:一条宠物狗与主人走失,被小张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明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A:可以。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职场工作指南


01


Q:小丽在一家公司上班,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给她,这让她感到困扰、反感,上司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责任? 


A:属于性骚扰,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02


Q:小王在签合同时没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作出说明,事后小王觉得自己遭遇“霸王条款”,相关条款有效吗? 


A:若涉及与小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可以主张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婚恋家庭指南


01


Q:老公瞒着老婆在外面借钱,后来还不起了,老婆需要帮他一起还吗?


A:不用!


夫妻一方借的钱,如果没有用于家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2


Q:小赵的女友患有重大疾病,但一直对小赵隐瞒,小赵婚后发现,能请求离婚吗?


A:小赵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资金财产指南


01


Q: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商店退回吗?  


A:父母可以要求退回。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02


Q: 小张在餐厅吃饭,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服务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A:可以,小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