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谭耀广
记者2日从江门市新会区政府获悉,《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新会陈皮”“新会柑”的定义进行了明晰,明确规定了“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规范等,并支持社会资金投资新会陈皮、鼓励陈皮从业人员授徒传承技艺。
“新会陈皮”标识不能擅用
据了解,《条例》分为七章三十八条,从道地性、品牌等方面对新会陈皮进行立法保护,清晰规定了新会陈皮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以新会柑皮为原料,采用特殊的干燥、贮存工艺陈化而成,具有独特风味和品质的柑皮;新会柑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采用茶枝柑大种油身、细种油身等品系栽培而成的茶枝柑果实。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能够使用“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的范围。其中,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生产经营者可以向新会柑、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管理机构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针对擅自使用或者伪造新会柑、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专用标志,伪造、擅自制造新会陈皮证明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新会陈皮证明商标标识等几类行为,《条例》设定了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了法律责任,严厉打击侵犯新会柑、新会陈皮知识产权的行为。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陈皮产业
据新会区政府资料介绍,截至去年,新会陈皮行业从业人员约5万人,其中新会陈皮企业有4870家,新会柑种植户有847户。作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新会陈皮行业目前的从业规模为陈皮文化的传承打下了一定基础。为了继续壮大陈皮产业,《条例》对新会陈皮的传承与发展也作了相关的规定。
如对新会陈皮生产经营者的支持方面,《条例》提出政府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天然种质保护、繁育种质保护以及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新会陈皮产业。此外,《条例》也鼓励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新会柑种植和新会陈皮生产等技术,为新会陈皮保护提供技术支持。
而对于陈皮的文化传承上,《条例》也提出,政府应当重视新会陈皮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对涉及新会陈皮的传统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故事传说等文化遗产进行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合理开发利用;对长期从事新会陈皮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生产技艺精湛、成就显著的人员,依法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相应的补助、奖励;鼓励新会陈皮生产技艺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传播活动。
《条例》既保文化也促产业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利介绍,《条例》是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江门市针对单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的第一部实体法。
曹利表示,《条例》不仅要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意义上的新会陈皮,也要保护很大一部分在该区域内生产但尚未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及证明商标的陈皮;不仅要保护三年以上的陈皮,也要保护三年以内的柑皮。对新会陈皮的种、柑、皮,都要进行溯源管理、工艺保护、环境保护、病害防治、政策扶持等;不仅要保护新会陈皮生产工艺的传统性,也要保护生产工艺的创新性。同时,还要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和产地范围外陈皮的产地环境、工艺传承等共同区域特征,促进陈皮文化繁荣和陈皮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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