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2020-06-28 18:5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宣讲活动实现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莫冠婷 杨琼婉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自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现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2021年7月后,将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

据了解,此次活动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干部、村(居)儿童主任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村(居)民。

宣讲内容重点突出五个专题。

一是法规政策专题。要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解读,宣传解读与儿童相关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推动宣讲对象知晓法律、遵守法律,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二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

三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

四是亲情沟通专题。宣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

五是工作履职专题。按照民政部印发《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宣讲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省民政厅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应选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课,同时邀请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开展集中宣讲,有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的乡镇(街道)可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村(居)儿童主任负责组织对本村(社区)服务对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讲。在读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由县级民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所在学校负责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中宣讲,村(居)民委员会可在寒暑假期间适当组织集中宣讲。省民政厅将确定若干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至少要确定1个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组织实地宣讲,持续跟踪问效,总结积累经验。

各级民政部门要遴选专家学者、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或妇联执委、村(居)儿童主任、“牵手行动”社会组织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组织开展实地宣讲。要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宣讲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宣讲水平。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