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6月24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4日签署委任书,任命张举能法官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该任命从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特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林郑月娥按基本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2020年3月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就任命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推荐。
6月18日,特区立法会通过委任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决议案。同时,林郑月娥还会将有关任命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完成委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相关法定程序。
林郑月娥说,很高兴任命张举能为下一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法治和司法独立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她深信凭借张举能的才干和领导能力,定能带领司法机构使得法治和司法独立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行稳致远。
终审法院是香港的最终上诉法院,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组成,非常任法官也可应邀参加审判案件。《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规定,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机构之首,负责司法机构的行政管理及执行其他合法地不时委任给他的职能。
58岁的张举能于1985年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2001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区域法院法官。他于200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于2011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2018年10月,他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周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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