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跨省贩卖海洛因46公斤,主犯今天在广州被判死刑
2020-06-23 12:1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判处主要被告人黄某死刑;判处同案人被告人谭某死缓;另判处4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实习生 卢瑞麟 通讯员 吴子颖 李倩雯

6月23日上午,广州法院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其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等8人团伙贩毒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黄某被判死刑。该案中,该团伙涉及跨省贩卖海洛因46公斤。

以黄某为首的贩毒团伙长期跨省贩卖、运输海洛因高达46公斤,最高被判处死刑。通讯员 彭勇/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以被告人黄某为首的贩毒团伙长期从广西运输毒品海洛因至广州市、东莞市等地贩卖牟利。该贩毒团伙实行购销分开、钱货分离模式,由被告黄某在广西灵山县以其经营的瓷砖店为据点组织货源毒品海洛因,由部分同案被告人运送至广东贩卖,部分同案被告人收取毒资后再带回广西。该团伙先后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46公斤,涉案毒资逾千万。其中,2017年6月的单次交易海洛因达100块,共计35公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主要被告人黄某死刑;判处同案人被告人谭某死缓;另判处4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十五年;缴获的毒品海洛因、子弹、刀具、毒资等均予以没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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