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21个地市社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募捐活动
2020-06-22 16:2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募捐活动日期为6月12日至26日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叶金鑫 谭琭

2020年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开展10周年。为切实做好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各项工作,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将社区作为扶贫阵地,动员更多爱心人士踊跃参与脱贫攻坚,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把扶贫济困做到困难群体家里、心里。

据悉,“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实施、扶贫济困、共促发展、共享成果的要求,以促进广东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全省性扶贫济困活动。

2010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社会各界热情支持、踊跃参加,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支持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

《通知》指出,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主题为“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自6月12日至26日,在21个地市的社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募捐活动。珠三角地区城市力争做到社区扶贫募捐全覆盖,其他地市至少要在中心城区及有条件的城镇社区开展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开展社区扶贫捐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相对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广东省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目标顺利实现。

《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加强宣传,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与合作,严格管理居民捐款,募集到的资金统一汇缴到县(市、区)慈善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应急预警方案,防止募捐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和意外事故。

同时,要为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县(市、区)要在志愿服务人员配备、工作经费落实等方面给予保障。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资料图
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