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拟建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金婚夫妇等颁证制度
2020-06-21 20:4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依托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依托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同时积极推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创新,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金婚夫妇等颁证制度,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缔结合法婚姻。

《方案》明确,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依托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婚姻幸福和婚姻家庭稳定。

整合民政、法院、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优势资源,探索“法律+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渠道。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线上辅导服务,并推进辅导服务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等,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

《方案》提出,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积极推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创新,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庄重神圣、温馨浪漫的室内或者户外颁证场所,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金婚夫妇等颁证制度,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缔结合法婚姻。

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既保护和弘扬传统婚俗文化精髓,又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婚俗创新。

组织举办简约文明、喜庆热烈、绿色时尚的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让新人充分感受到婚礼的庄严与神圣、感受到对婚姻的承担与责任。

《方案》要求,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使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得益彰、互促共荣。

深入挖掘广东地区广府、潮汕、客家、疍家以及畲族、瑶族、壮族等少数民族异彩纷呈、绚丽多姿的婚姻习俗和婚俗礼仪,取其精华,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加以保护,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薪火相传。

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姻婚俗文化墙,建设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研究院)。

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整治高额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培育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方案》还指出,深化家庭家风家教建设。

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加强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建设。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单位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

充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要求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代和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