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通讯员 刘宾山
6月12日,珠海市消委会组织召开“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更温暖——诚信承诺 放心消费”活动政策宣讲会,动员各行各业及广大经营者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据悉,本次“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面向珠海市内所有在流通领域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事主体,线上或线下经营者均可参加。
据悉,参与该项活动的经营者,须向社会公开作出“三大承诺”。分别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和维权保证。“三大承诺”覆盖商品和服务领域,涉及质量、价格、合同、售后、知识产权等方面,源于法律但高于法律,要求经营者承担先行赔付、首问负责等义务,在此基础上,经营者还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作出更高更多、更有利于提高消费粘合度、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让消费者在消费全过程中都能放心安心舒心。
截至目前,珠海全市(除横琴新区)有22家企业申请“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郑重作出“三大承诺”。
区别于“放心消费承诺”主体,只有提供商品的实体店(线下店)才能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不少于7日)由店家自行确定,但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截至目前,珠海(不含横琴新区)11家企业作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无理由退货时限最长的达30天。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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