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鼓励外国空运企业经营
2020-06-10 16:14 央视新闻
第七航权是指,本国的民航飞机可以在本土之外的其他两个国家间,接载乘客和运载货物,而不用返回本国

今天(10日)举行的民航局发布会消息,《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近日发布。

所谓第七航权指的就是,本国的民航飞机可以在本土之外的其他两个国家间,接载乘客和运载货物,而不用返回本国。例如:从英国伦敦到法国巴黎,由德国汉莎航空公司承运。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明确,中国民航局鼓励并支持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现有航权安排外,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每周最高分别为7班。

《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航班时,在海南与中国境内的其他地点之间无串飞或中途分程权。也就是说,不允许外航飞机在经营第七航权时,从海南再飞往国内其他目的地,或乘客在海南中途逗留,再飞往其他目的地。

民航局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调控需要和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试点政策。该项航权试点开放政策的使用主体为外国空运企业,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空公司。《实施方案》明确,外航经其所在国指定和民航局确认后,按照现有规章规定,向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运行合格审定、航线经营许可、航班时刻和预先飞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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