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有哪些变化?
2020-06-10 13:06 光明网
6月1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光明网讯(记者 蔡琳)6月1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赵英民表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7年12月31日,第二次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相差整整十年。过去十年间,是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快速改善的十年,从这次普查结果数据可以看出这些年的变化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2017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72%、46%和34%,体现了我国近年来污染防治所取得的巨大成效。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重点行业产能集中度提高,和2007年相比,全国造纸、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产品产量分别增加61%、50%和71%,企业数量分别减少24%、50%和37%,产量增加,企业数量减少,单个企业平均产量分别提高113%、202%、170%。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和2007年相比,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减少84%,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减少54%,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少23%。由此可见,过去十年,经济发展质量在提升,企业数量少了,但是产能集中度在提高,在产品产量增加的同时,污染物排放量在大幅度下降。

三是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是2007年的2.4倍、3.3倍和5倍。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得到普遍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和尿液资源化利用比例分别达到85%和78%,生猪规模养殖场干清粪比例由2007的55%提高到2017年的87%。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和十年前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5.4倍,处理能力增加1.7倍,实际污水处理量增加2.1倍,城镇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去除率由2007年的28%提高到2017年的67%。生活垃圾处置厂的数量十年间增加了86%,其中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增加303%,焚烧处理量增加577%,焚烧处理量比例由十年前的8%提高到27%。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厂的数量增加8.22倍,设计处置能力增加4279万吨/年。集中处置利用量增加了1467万吨,比十年前提高了12.5倍。

赵英民介绍,通过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比较,可以看出这十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