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院服务保障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
2020-06-06 18:10 羊城晚报•羊城派
2016年至今,珠海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113件,其中刑事103件、民事1005件、行政5件,有力地保障了大湾区生态环境建设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通讯员 谢文思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近年来,珠海法院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从重从快审理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专门审理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切实提升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质效。

据了解,2016年至今,珠海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113件,其中刑事103件、民事1005件、行政5件,有力地保障了大湾区生态环境建设。

随着生态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环境资源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加。为统一裁判尺度,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2020年1月1日起,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珠海市、中山市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

记者获悉,环境资源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受害对象往往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取证、认证、鉴定及污染行为的损害鉴定及因果关系认定上存在一定困难,损害赔偿范围难以认定,需要辅以专业的环境科学知识进行分析。环境资源合议庭应运而生。

珠海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法官充分运用庭审释明、判后答疑、判后释法等多种手段,将法治宣传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各个环节,帮助案件当事人,特别是污染企业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珠海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多次牵头组织“环境保护送法下乡”专题宣传活动,送法到基层、进企业、上海岛,送去环境保护法法律、案例等普法书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此外,环境修复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为追踪案件审理效果,法官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判后回访,了解当事人判后整改情况。引导污染企业完善环保措施,转变生产方式,实现绿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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