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可享这些税收优惠
2020-06-05 11:3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以上的,可享受3年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周聪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6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重点介绍《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广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总体情况。

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省人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葛国兴,省卫健委副主任周紫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李克强,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邱克楠,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詹立仁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为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要如何办理?

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詹立仁:近年来,为支持和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广东省税务、财政、退役军人等部门高度重视,坚持“能优则优、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积极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具体来说有:

如果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可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14400元和9000元的扣减标准都坚持“能优则优”,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最大上浮幅度确定,即最大程度给予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

如果是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那么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享受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以上的,也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詹立仁表示,关于如何享受上述优惠,省税务局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能简则简”,相关程序都做了最大程度简化。

退役军人在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时,通过“自行申报,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可。

同时也坚持“能快则快”,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纳税人可通过“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办税渠道快速办理相关优惠事项。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标准提升和办理流程简化使得政策红利充分释放。从实际执行看,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效果是非常显著的,我们有大量的物业、物流、制造业等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某物业企业为例,招用50名退役士兵就业,每年最多就可以有45万元的税费扣减。这是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带来企业和退役军人的双赢。”他说。(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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