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两会前奏|可将高空抛物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2020-06-04 18:35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人大代表、天河区林和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高玉华提出建议

文、图/羊城派全媒体记者 罗仕

年来,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屡见报端。就在上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此,高玉华建议,广州相关政府部门可制定出台更为详细的管理规范条例,比如可将高空抛物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中。

“防范高空抛物、坠物需要道德约束,更需要法律保障。”作为一名常年从事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的基层代表,对于如何防范高空抛物,高玉华深有体会。她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橱窗、LED屏滚动播放,以及安排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出租屋面对面宣讲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让居民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与相关的法律责任。也要运用司法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警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引以为戒、自觉防范,及时弥补工作疏漏,排除风险隐患。

同时,她建议物业公司通过安装24小时运作的有夜视功能的摄像头、加强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抛物行为与人员。并对年久失修的栏杆、窗户、广告牌等安全隐患,及时提醒建筑物所有人、商户及住户维修、更换。

“要防范高空抛物,还要加大惩处力度,将相关奖惩落实到个人,与个人利益挂钩”。高玉华说,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可纳入其个人诚信档案中,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比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一旦其高空抛物,则影响积分入户、入学等。对于物业公司、建筑物所有人,也可以采取‘责任连带’‘先行赔付’等,来提高其监管的积极性”。(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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