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广州!37个口岸城市具备国际客运航班接收能力
2020-06-04 15:58 羊城晚报•羊城派
“五个一”硬性规定有所松动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唐珩

今天上午,中国民航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梳理发现,3月12日发布的“一司一国一线一周一班”的“五个一”硬性规定有所松动。

《通知》称,已列入民航局312日官网发布的“国际航班信息发布(第5期)”(以下简称“第5期”)航班计划的中外航空公司可以上述航班计划为基准,继续按照“五个一”原则执行自/至中国的国际客运航班,但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调整境内外航点。

此外,自今68日起,此前所有未列入“第5期”航班计划的外国航空公司,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选择1个具备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每周运营1班国际客运航线航班。

中外各航空公司可根据要求,向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申请运行至今1024日的航班预先飞行计划。

《通知》中表示,为防止航班入境地点过于集中,确保口岸城市具备相应的国际航班和旅客接收的综合保障能力,各航空公司在安排新增航线航班前,应取得由口岸机场所在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或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确认函》。

此外,《通知》中还称,自今68日起,将以入境航班落地后旅客核酸检测结果为依据,对航班实施熔断和奖励措施。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连续3周为零的,可在航线经营许可规定的航班量范围内增加每周1班,最多达到每周2班;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1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熔断”期结束后,航空公司方可恢复每周1班航班计划。

此外,在风险可控并具备接收保障能力的前提下,可适度增加部分具备条件国家的航班增幅。今天,民航局还公布了具备国际客运航班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名单,共37个,分别为北京、常州、成都、大连、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南宁、南通、宁波、青岛、泉州、厦门、上海、深圳、石家庄、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延吉、长春、长沙、郑州、重庆。上述城市将根据实际保障能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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