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直播节在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网络消费要多“看”
2020-06-03 11:0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网络消费要多“看”,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留意消费陷阱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丁玲

广州首届直播节即将拉开帷幕,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规范网络经营秩序?对于“买买买”的消费者来说,哪些消费小技巧需要留心,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对此,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力表示,从市场监管角度来讲,直播购物涉及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直播电商平台和通过直播方式销售商品的电商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通过三个方面的监管,规范网络经营秩序,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检查平台和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直播电商平台和参与直播活动的电商经营者要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其中销售餐饮、食品、药品的经营者要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并在网页公示证照信息。经核查,至5月底,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主要经营性网站有447家,其中第三方交易平台297家,大型自建网站150家。从经营范围上来看,食品及综合性购物网站138家,药品经营性网站31家。

二是监督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要完善相关交易规则、售后服务、信用评价等管理制度,登记、核实入网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和经营资质,规范经营者的宣传、销售和服务活动,及时制止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执法工作。

三是加强网络销售商品的质量监管。及时查处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检查网络经营者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商品和服务来源是否明晰,打击虚假广告、商业欺诈活动。至5月底,共监测发现涉嫌违法互联网广告6151条次,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1宗。

那么,作为消费者,通过直播平台或电商平台购物消费时需要注意什么?丁力表示,网络消费多“看”,做到理性消费 。

一看经营资质,谨防“钓鱼”网站。查询购物网站或网购平台是否是正规注册的经营主体,是否在网页上公开了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是否公开了ICP备案号等。

二看支付方式,谨防“直接汇款”。最好选择具有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和实行货到付款的商家,对于要求直接转账、汇款或点击交易链接付款的,必须提高警惕,切勿向私人帐户汇款。

三看商品价格,谨防价格陷阱。警惕商家打出“全年最低价”“全网最便宜”等广告用语,购物消费前最好货比三家,报价太低的商品可能是陷阱,切记不要因为贪图价格便宜就冲动出手。

四看交易说明,保障自身权益。购买前应仔细阅读直播平台或电商平台对退换货方式、发货期限和方式、运费承担、售后服务等说明,特别要留意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有途径,请妥善留存相关证据。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若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电商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投诉,具体途径:拨打当地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设的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通过来访或来信方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同时注意妥善留存相关消费证据,包括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的交易记录、订单、发货凭证、发票、聊天记录、宣传网页截图等,为后期维权提供依据。(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