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翎 通讯员 秦璇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办理呢?”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税务人员带着《广东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来到了火炬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退役军人送上税收优惠政策。
火炬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的林先生介绍,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共有退役军人18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14人。当地政府在区内设立了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7个社区服务站。其中,火炬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19年挂牌成立,主要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和优抚帮扶工作。
“根据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每户每年可以按照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此外,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务人员现场介绍了上述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向工作人员提供关于退役军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资料,并介绍了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的相关税收政策,助力退役军人用好“专属”政策。
火炬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服务中心刚成立不久,目前了解到区内有20名左右的退役军人有创业意向,税务部门的政策宣传十分及时,将会把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带送到各个服务站和招工企业,为退役军人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树立信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斯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