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5月2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今年两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历史夙愿。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对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权利的保护要求更加迫切;民事主体制度中的法人需要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各种所有制主体能够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等。这就需要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民法典,以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新形势,顺应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和出台民法典的热切期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也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在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能够出台这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正逢其时,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民法典的出台深刻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从学习这部民法典可以感知,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即将进入法典时代。比如,民法典草案在用益物权部分规定“居住权”一章,规范了居住权人可以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权,为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规定了一系列人格权保护制度;新增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规定,细化了各方责任,确定了补偿人的追偿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等等。
民事活动事无巨细,人民利益至高无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民法典的诞生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的执政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治精神。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