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26日下午、27日上午,广东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一些代表在审议过程中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智慧法院”是高频词
智慧法院建设是代表们发言中的高频词。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志良说,自己有幸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参加了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国际商事法庭的案件庭审旁听活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调研活动等。一年来,他对智慧法院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他认为,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引领信息时代潮流,走在了世界前列,为世界法治文明提供了中国方案,提升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他建议智慧法院建设始终将人民群众现实需求作为开发导向,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在27日上午的审议发言中,提到了智慧法院建设的不平衡问题。她说,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非常支持广东法院、广州两级法院进行智慧法院建设,但在一些中西部地区,建设智慧法院还存在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差距,期待能够加快这方面的投入和规划,真正实现全国司法服务不停歇,提升司法为民的科技整体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副校长、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宁凌,也建议进一步改善基层法院的工作条件,推动基层法院的智能化建设。
共议促进民企发展
“我来自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民营经济的价值和贡献有目共睹。但说实话,民营企业家的权益保护也有发展空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玉宇说,近年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成为“两高”报告的重要板块。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这让我们倍感振奋和鼓舞。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清远市工商联副主席蔡仲光认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他建议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依托检察大数据,整合涉企案件检察数据,通过业务分析,对企业进行刑事法律风险预警提示,协助推动企业建立法务部门,降低和规避企业法律风险。
与此同时,他建议健全和完善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制,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当前检察机关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引入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机制。(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
题图 | 最高人民法院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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