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龚稼立:广东法院涉疫刑案平均审理周期14.5天
2020-05-26 22:3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东高院将出台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审判指引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今天(5月26日)下午开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进入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议程。在今年这个特殊的两会里,广东法院涉疫情案件审理情况如何?在“双区”建设中,广东法院接下来将释放哪些利好消息?

今天,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接受了羊城晚报专访。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

截至5月20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疫刑事案件477件

龚稼立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广东法院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任务,与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通告》。

坚决依法严惩抗拒管制、暴力伤医、传播病毒、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诈骗捐款等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物资运输、市场监督、生活供应顺利进行。

截至5月20日,全省共审结涉疫刑事案件477件,平均审理周期14.5天。

龚稼立说,广东法院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盯紧春耕生产、金融借贷、问题楼盘、商铺退租、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开辟绿色通道;

在案件审理中着力落实利企、援企、稳企政策,通过减缓租金、利息、税费等方式,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走出困境,推动“六稳”“六保”措施落到实处。

省法院统一发布了4批民事行政典型案例,对因疫情影响发生的餐饮、旅游、买卖、借贷、租赁、施工等合同纠纷进行指导。

据介绍,广东法院为及时审理各类案件,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依托网上立案、缴费、送达、阅卷、证据交换、保全、庭审技术手段,网上开庭1.65万次,网上调解14.37万次,电子送达13.58万次。

仅广东高院就网上开庭295次,占全部开庭审理案件的58.2%。

专利案件平均判赔数额同比增长140.8%

“广东法院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平等保护为核心,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力为民营经济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龚稼立说。

在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刑法保护力度上,龚稼立介绍,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企业产权经济犯罪案件1544件,审结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一审案件1357件。

全省法院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类犯罪,湛江梁槐等非法控制当地交易市场的一批市霸、行霸被依法严惩。

此外,严把罪与非罪界限,建立健全涉产权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对不宜认定为经济犯罪的17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加强对刑事涉案财物的审查,对属于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或责令追缴退赔,对属于合法财产的及时予以返还。

“审判机关进一步完善了民事诉讼按诉讼范围、标的、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司法程序,严格限制保全企业经营基本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龚稼立说。

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方面,龚稼立说,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民事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07件,防止企业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市场竞争。

“更重要的是,我们树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审慎审查各类金融创新的交易模式、合同效力,依法防止利息、违约金、管理费、咨询费等显著背离实际损失,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全省完善了破产管理人制度,2019年推动1040家民营‘僵尸企业’经诉讼程序出清市场,支持阳江汉能公司等28家困境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龚稼立说。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龚稼立介绍,广东积极打造广州、深圳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率先出台涉标准必要专利、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等审判指引,加大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力度,专利案件平均判赔数额同比增长140.8%。

广东高院将出台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审判指引

2019年,“双区”(指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利好叠加引领广东高质量发展。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如何为“双区”建设做出时代贡献?

龚稼立说,“双区”建设是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再出发的新机遇。

广东法院先后出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围绕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跨境纠纷解决和规则衔接互认加大工作力度。

2019年至今年4月底,共审结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12585件,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1161件。

龚稼立指出,一是强化“六大保护”。确立了加强人身安全、公平交易、财产制度、知识产权、创业就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目标,为“双区”建设提供全方位保护。

二是强化规则衔接。进一步健全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发布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和典型案例,探索创设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推动诉讼规则对接。

三是强化纠纷化解。支持深圳前海法院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自贸区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共享港澳特邀调解员,促进跨境商事纠纷化解。

四是强化合作交流。与香港律政司签署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组织粤港澳三地法官模拟法庭进行交流研讨,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葡语国家法官研修班等大型司法交流活动。

龚稼立说,下一步,广东法院将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抓好行动方案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上跨域立案,推动诉讼事项远程联动办理,统一诉讼服务标准,深化大湾区内地城市群诉讼服务全面升级。

二是出台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引,进一步简化三地民商事诉讼主体、诉讼证据认定手续,提高涉港澳民商事纠纷诉讼效率。

三是推动大湾区跨境商事调解中心建设,加强跨境投资、经营、就业等司法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跨境区域司法合作。

四是开展常态化三地法律研讨和培训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五是发挥广东自贸(片区)法院的示范作用,形成更多可复制的司法改革样本。

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已实现常态化

“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不断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龚稼立说,过去一年,司法体制改革在广东深入推进。

“广东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结合,细化审判监督职责清单和法官权责清单,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担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官依法履职,实现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常态化。”

龚稼立介绍,2019年,省法院完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监督有序、监督有责、监督留痕,全年督办审结长期未结案件648件,制定裁判指引24项,发布参阅案例10批次,加快类案同判体系建设。

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85.1万件,同比上升14.7%;法官人均结案336件,同比增加59件,各类案件服判息诉率持续上升。

“此外,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法院机构职能体系,全省基层法院精简法院内设机构711个,占机构总数37.7%,增加一线审判力量。

“支持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成立广州破产法庭,增设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法院为广东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完善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机制,深化审判辅助工作社会化改革。”龚稼立说。

在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方面,龚稼立说,广东法院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

实行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和法律援助值班全覆盖,为6.1万件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在广州、深圳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全面探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改进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推广标准化办案。

网上发布裁判文书492.6万份,直播案件31.8万件。

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方面,龚稼立说,广州互联网法院依托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推动审判方式、诉讼机制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拓展“网上法治”新领域新机制新路径,案件审理数量、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国首位。(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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