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律援助补贴新标准来了!这些人可以领……
2020-05-26 12:3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法律援助补贴,是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所属单位的费用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粤司宣

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广东将出台新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此举将有助于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广东法律援助工作打开新的局面。

记者了解到,《通知》结合广东实际,提出了补贴标准制定应该遵循的原则,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的具体范围,以及法律援助补贴的具体构成要素,同时,明确了各构成要素费用测算的具体办法和可供参考的弹性取值范围。

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的定义

《通知》规定,法律援助补贴,是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不含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具有公职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所属单位的费用。

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法律援助补贴由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所需的直接费用和应当支付给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的基本劳务费用两部分构成,结合法律援助事项类型、案件所处阶段和跨区域情形等因素确定。

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所需的直接费用,包含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等。差旅费中包含的交通、食宿费用参照党政机关有关标准予以测算。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基本劳务费用根据日平均工资、服务天数等因素确定。其中,日平均工资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年工作日所得并乘以不低于1.1倍的系数。

据悉,下一步,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都将根据《通知》关于补贴标准的基本原则,制定或修改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的补贴金额。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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