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政见】对比世界其他民法典,中国民法典有“气质”上的同与不同
2020-05-25 10:1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青”胜于“蓝”

文/羊城晚报特派北京全媒体记者 董柳

今天(5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继续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保障书。环视全球,不少国家已经有了民法典。民法典的出台,都有哪些共性的时代背景?中国民法典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民法典对比,有哪些显著的“个性”?

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都有怎样的共性?

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1900年1日1日,《德国民法典》踏着新世纪的第一缕阳光开始实施。

21世纪20年代初期,这是中国民法典即将面世的时代坐标。中国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

“伟大的时代都有伟大的法典。”5月24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在审议民法典草案时如是发言。

肖胜方说,法国、德国等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民法典,都是在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的关键时期制定出来的。“我们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审议表决民法典,恰逢其时。”

在审议民法典草案时,广东代表团一些代表认为,编纂民法典需要凝聚社会共识,而盛世容易凝聚共识,这是中国民法典将能够在21世纪20年代初期应运而生的时代背景。

当然,这也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能够诞生的时代共性。

21世纪的民法典与其他民法典相比有哪些“个性”?

中国要制定的民法典是21世纪的民法典,这注定了与216年前的《法国民法典》、120年前的《德国民法典》等世界其他的民法典“代表作“有显著的不同。

如果说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是工业化社会民法典的代表,那么,今天中国要制定的民法典应当成为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时代的民法典代表。

这就必须充分反映时代特征。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的发展,全球化生态环境的保护,人类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问题。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无法回避这些新问题。

作为21世纪的中国民法典,它回应了信息时代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科技爆炸和科技进步带来的问题,回应了环境保护和生态维护的时代问题等,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品格,这是其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民法典的不同之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近日在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表示,在民法典的体系安排上,我国民法典突破了传统大陆法系体系的安排,增设了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这是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创新。

王利明指出,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最重要的创新之一和最大亮点,也是我国民法典对世界民事立法做出的重要贡献。

“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为人格权法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它从根本上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也回应了人格权保护在网络信息时代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解决了实践中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王利明说,“在现代社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高科技迅速发展,在这样的变革中,包括人格权在内的各种权益受到的侵害远超过往,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由此应运而生,成为民法典时代品格的集中展现,也适应了现代社会互联网高科技时代的立法要求。”

最后,中国民法典立法还借鉴了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先进立法经验,“青”胜于“蓝”。(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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