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映光
汕头市纪委监委官方发布平台“汕头纪检监察”23日上午发布通报: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日前对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汕头市建工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林松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林松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决定私车公养,对汕头大洋(集团)公司个别员工违规多头领取津补贴问题失管失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在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增资、出借资金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定建设工程项目不进行招标;追求低级趣味,沉迷网络游戏;私欲贪欲膨胀,搞权钱交易,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权力观扭曲,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林松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松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林松伟简历】
林松伟,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惠来人,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7月在汕头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6年11月任汕头大洋(集团)公司总裁助理;
2004年1月任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8年2月任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8年8月任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汕头市建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年12月被免去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汕头市建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职务,并被解聘汕头大洋(集团)公司总经理、汕头市建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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